广告销售力是广告创意的第一导向

如何做有销售力的广告呢?创意很重要!但不是只有创意就够了,甚至创意有时候,并不重要。如果他没有了销售力。在贯通机构看来,创意是为了达到促进产品或服务销售的目的,实现广告目标,经过创造性思维而获得的独特的“好的主意”或“好的点子”。广告创意是为实现企业营销战略目标服务的,必须要以广告销售力为目标导向,创意的最终目的是促进销售。这一点毋庸置疑。

 

“创意”不等于“创异”,“创益”才是关键?
广告是传递信息的一种工具和宣传手段,创意则是广告的灵魂。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市场竞争日益扩张、竞争不断升级、商战已开始进入“智”战时期,广告也从以前的所谓“媒体大战”、“投入大战”上升到广告创意的竞争,“创意”一词成为我国广告界最流行的常用词。

 

1982年,大卫•奥格威应邀在印度孟买广告俱乐部做过一次讲话。有人问他,印度广告业从美国麦迪逊大街获取灵感,那么麦迪逊大街的灵感之源是什么?奥格威回答了四个字:“别出心裁”。现在国内不少广告人、广告学者简单地将“别出心裁”理解为:“创造意外”,把“不可思议”变成“同理可证”或“创异”等,这些观点都只看到“与众不同”的表象,而没有深入探寻“独创一格”的内蕴。

 

寻求不同,创造差异只是创意的开端,只是找到创意的门径,寻求最适合于广告信息策略的、最能有效传达和表现独特诉求的独特广告语言和广告表现手法以及独特媒体传播方式,才是广告创意一定要解决的关键性、实质性的问题,是广告创意思维活动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创意,不能为创意而创意,也绝不等于“创异”。创意不是目的,以销售力为导向,实现“创益”才是广告创意价值的体现。

 

创意的最终目的是促进销售
正如前文所述,广告的最终目的是促进销售,创意要以销售力为导向,地产广告的创意也是如此,但并不是说要放弃对创造性的追求。对目标消费群没有感染力的创意,不是好创意;在目标市场没有销售力的创意,不是好创意。而恰恰这样的情况正发生在房地产广告领域,有的是千篇一律的模仿抄袭、要不然就是赤裸裸的性暗示,或者强行的与一些流行热点进行对接,哗众取宠。虽然看起来创意很多,但是成果却不见令人满意,那些必须兼具感染力与销售力的广告,并不多见。

 

贯通机构所理解的好的房地产广告,在这个房地产产品趋于同质化的时代,地产销售越来越离不开广告,广告更不能缺少创意,贯通认为创意不是目的,让每个广告都充满销售力,才能令你的广告在众多似曾相识的广告片中独树一帜,在泛滥的品牌中脱颖而出、鹤立鸡群。它应该是不玩高深,不孤芳自赏,不为创意而创意,更不为好玩而好玩,而应该在产品的基础上,理解产品与需求的关系,用最合理的表现形式,将产品的卖点与优势展示出来。要让消费者看得懂、看得明白、看得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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